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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99年度農業科技產學合作計畫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 公布日期:98-08-25
  • 點閱數:68
  • 修改時間:98-08-2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農水試企字第0992250190號
主旨:公告本所99年度農業科技產學合作計畫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計畫產學合作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99年度擬進行之產學合作項目為「炭在水產飼料的應用」。
二、擬參與合作計畫之廠商,請於98年9月10日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所企劃資訊組(202基隆市和一路一九九號)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料請逕由本所網站(http://www.tfrin.gov.tw)之「為民服務」>「即時資訊」目錄項下載相關資料,或洽本所企劃資訊組((02)2462-2101分機2502)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