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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愛滋病毒篩檢與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計畫」,自本(111)年1月1日起延續去(110)年計畫持續執行

  • 公布日期:111-03-07
  • 點閱數:183
  • 修改時間:111-03-07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3月4日農授漁字第1110207949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2月24日疾管慢字第110300104號函辦理。

二、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exposure prophylaxis,PrEP)是預防愛滋病毒感染的方式之一。民眾經醫師問診及檢驗評估沒有感染愛滋病毒且有方顯行為需要服藥者,可透過穩定持續服用預防藥物,讓體內有足夠的藥物濃度來預防被愛滋病毒感染。

三、世界衛生組織在104年即建議將PrEP作為全球愛滋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美國、澳洲、英國、法國等先進國家自從大力推動PrEP政策後愛滋疫情獲得有效控制並已呈現下降趨勢。 此外,PrEP亦必須搭配現行各項愛滋預防措施,包括安全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與水性潤滑液、不使用毒品及藥愛成癮性物質、不共用針具及稀釋液等,以達預防愛滋及其他性傳染病之效果。

四、為提升愛滋防治成效,本署本年與38家醫事機構合作推動公費PrEP計畫,其服務對象及範疇簡要說明如下:

(一)提供愛滋感染者之配偶或伴侶及35歲(含)以下年輕族群PrEP 整合性服務,包括PrEP藥物、安全性行為與愛滋防治衛教諮詢、性病檢驗等。

(二)針對有感染愛滋病毒之高風險行為,且愛滋檢驗陰性,經醫師評估納入公費PrEP計畫者,補助部分藥費【感染者之女性配偶或伴侶、35歲(含)以下女性年輕族群,每月補助30顆PrEP藥物;感染者之男性配偶或伴侶、35歲(含)以下男性年輕族群,每3個月補助20顆PrEP藥物】、愛滋病毒檢驗費及藥事服務費等。

(三)感染者之配偶或伴侶不限年齡,可透過各縣市衛生單位諮詢篩檢與轉銜參加公費PrEP計畫;35歲(含)以下年輕族群則可逕至PrEP執行機構接受諮詢,經醫師評估其風險且愛滋篩檢為陰性者,可加入公費PrEP計畫接受整合型服務。惟因公費PrEP計畫名額有限,請有需求之民眾儘早洽詢相關單位;抑或經醫師評估後採自費方式服用PrEP藥物,亦可達到預防感染愛滋病毒之效果。

(四)此外,服用PrEP藥物之民眾若合併藥癮問題,經醫師評估後將協助轉介藥癮戒治;本年更積極鼓勵公費PrEP執行機構進行院內跨科別合作,對於同時具有公費PrEP執行機構及藥癮戒治機構之院所,亦可轉銜院內藥癮戒治者進行PrEP評估及用藥,使藥癮戒治及PrEP服務達到雙向轉銜之雙贏效益。

五、有關旨揭計畫之詳細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PrEP專區查詢;相關衛教宣導素材,可向所在地衛生局索取,亦或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宣導素材項下下載運用。

六、另,為鼓勵民眾了解自身健康狀況,及早發現及早治療,針對有性行為者,建議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有無套性行為者,建議每年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若有感染風險行為(如與人共用針具、多重性伴侶、合併使用成癮性藥物、感染性病等),則建議每3至6個月篩檢1次,請貴單位持續共同宣導多元愛滋篩檢管道,包括:愛滋自我篩檢、匿名篩檢及醫療院所篩檢等,相關資訊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 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篩檢&防治政策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