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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獲APEC認證取得資格擔任APEC跨境隱私保護規則(CBPR)體系之當責機構(Accountability Agent,AA)

  • 公布日期:110-06-18
  • 點閱數:202
  • 修改時間:110-06-18

一、依APEC秘書處本( 2021)年6月4日電郵(如附件1)辦理。
二、有關我國參與APEC跨境隱私保護規則(Cross Border Privacy Rules, CBPR)體系申請設立當責機構事,我國於2019年推薦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以下簡稱資策會)提出申請。本案APEC秘書處通知,我國申請案業經「APEC聯合監督小組」(Joint Oversight Panel)審查認定符合所有要件(JOP報告如附件2),並由「APEC數位經濟指導小組」(Digital EconomySteering Group, DESG)全體成員通過,取得AA資格。
三、資策會自本年6月3日生效日起一年內(每年更新),得受理企業申請導入CBPR體系之國際標準及取得CBPR體系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