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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僑生人才大聯盟」計畫,邀請相關廠家加入

  • 公布日期:111-05-31
  • 點閱數:136
  • 修改時間:111-05-31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1年5月24日僑生就字第1110501120號函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農輔字第1110222671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執行我國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成為產業所需專門技術人才,厚實國家發展動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本( 111)年3月1日至2日於臺中市召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人 才工作研討會」,邀請產、學、歸僑及在臺校友組織共同研商,依據會議決議,加強產官學間合作,整合各界資源、促進僑生學習及專業技能培訓,提升僑生來臺就學及畢業後留臺意願,爰成立旨揭大聯盟,以彰顯產學合作培育我國僑生 人才教育目標。

三、相關規劃說明如下:

(一)計畫對象:

1、國內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海青班副學士學位班,以及招收僑生之大專校院。

2、海外保薦單位。

3、海外僑臺商企業及組織。

4、國內企業。

5、歸僑協會、僑生在臺校友會、海外留臺校友會及相關NGO 團體。

(二))計畫目標:

1、資訊共享: (1)建構政府部門、國內招收僑生之學校、海外保薦單位、 海外僑臺商、國內企業、歸僑協會、僑生在臺校友會、 海外留臺校友會及相關NGO團體交流平臺,發布本 聯盟所有資訊。 (2)聯盟成員建立電子信箱通訊錄,並分群設立Line社群, 以傳遞發佈相關訊息。

2、交流合作: (1)每年辦理實體工作交流會、招生說明會等,強化國內 各招生學校間及海外保薦單位間橫向聯繫,落實招生 工作及在臺僑生照護工作。 (2)結合各學校、保薦單位、歸僑協會、臺商企業等之力 量,加強僑生華語文程度,提升學科及實作技術能力, 累積未來留臺工作或至臺商企業服務之優勢。

3、資源共享: (1) 加強國內招生學校與歸僑協會及NGO團體互動,給予僑生更周全之諮商輔導資源,協助僑生學習、工作及生活各方面適應,保障僑生權益。 (2)加強國內招生學校與企業之互動,使僑生充分了解未來畢業後職涯進路,激發僑生學習動機及留臺工作意願,以達成學用連貫之目標。

(三)申請加入本聯盟程序:

1、簽署「僑務委員會僑生人才大聯盟共同聲明」,正本寄送本會核備。

2、(下載網址:https://pse.is/455tfg)

3、請登錄以下網址,依團體性質填寫Google表單意願調查表,填答內容包括團體名稱、聯絡窗口及相關聯絡方式、可提供之資訊及願協助僑生之項目。https://forms.gle/ PGbuiPg4trUfDUybA

四、附旨揭大聯盟推動計畫、共同聲明、加入大聯盟程序及QR CODE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