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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龍蝦玻璃稚蝦中間育成技術」非專屬授權相關事項。

  • 公布日期:111-05-27
  • 點閱數:194
  • 修改時間:111-06-29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85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名稱:「龍蝦玻璃稚蝦中間育成技術」。
二、技術內容:健康稚蝦篩選、馴餌到中間育成技術(詳附件一)。
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授權方式:本案為非專屬授權,付款方式依合約內容規定。
五、授權地區: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
六、授權年限:3年。
七、授權金:新臺幣20萬元,營業稅5%另計。
八、權利金:不收取。
九、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十、申請方式:申請業者需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並與本所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詳附件二)。
(二)技術移轉意願書(詳附件三)。
(三)公司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一期公司納稅證明影本(一年內之新設公司免附)。
(五)農漁民團體或繁養殖戶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十一、其他事項: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tfrin.gov.tw)-首頁>公告與活動>技轉公告,請上網查詢及下載文件。若對於授權內容有疑義者,請逕洽本所東部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鄭明忠聘用助理研究員(電話:089-850090轉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