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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水產生物餌料微藻之生產」非專屬授權相關注意事項。

  • 公布日期:98-05-19
  • 點閱數:220
  • 修改時間:108-06-11

主旨:公告本所「水產生物餌料微藻之生產」非專屬授權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第64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名稱:「水產生物餌料微藻之生產」。
二、技術內容:藻類不僅可作為輪蟲、橈足類與豐年蝦的食物,並藉由它們將藻體的長鏈不飽和脂肪酸(HUFA)、色素如lutein / astaxanthin帶入魚體,還具有抗菌性、促進免疫力、改善水質、分散魚苗、誘引初次攝餌、以及維持餌料動物的營養等功能。HUFA影響魚苗的成長、存活、神經發育、滲透壓調節及操作抗力等。本技術為擬球藻(富含EPA)/等鞭金藻(富含DHA) 100公升生產管理策略,包括種原維持、品種鑑定、擴大培養方式/條件與養殖監測。
三、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養殖戶、公司、法人及機構。
四、授權方式:本案為非專屬授權,技術授權金為新台幣30萬元以上,於合約簽訂時一次付清,衍生利益金為技轉藻類相關產品的銷售額3 %,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五、授權年限︰授權期限3年。
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七、申請方式:對於授權內容,若有問題,請逕洽本所東港生技研究中心蘇惠美研究員(電話:08-8324121轉283)。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frin.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八、附件一:「水產生物餌料微藻之生產」技術資料。
九、附件二:業者基本資料表。
十、附件三:技術移轉意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