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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象牙鳳螺仔螺量產技術」非專屬授權相關注意事項。

  • 公布日期:99-02-12
  • 點閱數:216
  • 修改時間:108-06-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水試澎字第0992332232號
主旨:公告本所「象牙鳳螺仔螺量產技術」非專屬授權相關注意事項。
一、技術名稱:「象牙鳳螺仔螺量產技術」。
二、技術內容:種螺培育、雌雄判別配對、產卵、孵化、餌藻培養及仔螺中間育成等人工繁殖技術。本案係利用40噸水泥池經10-15天育苗,每池每次可繁殖約40-70萬粒之變態仔螺。仔螺再經40-50天中間育成階段,可培育成螺高約1公分之幼螺,此規格幼螺即可出售給養殖戶養成。另考量技轉業者目前在市場上較難取得野生象牙鳳螺種螺,為輔導業者於最短時間內繁殖成功,以利日後推廣,並形成經濟產業。由水試所提供經人工選種、育種所培育成之優質種螺售予技轉業者(種螺每粒售價100元,每家技轉業者5年以2000粒為限),業者可利用此優質種螺於短期間內大量繁殖螺苗,售予養殖業者或供自行養殖。螺苗經8-12個月養殖即可達上市體型,目前市售每公斤約400-500元,經濟性非常高,祈擴大國內產業規模,形成新興產業。
三、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貿易公司、水產科技公司、繁殖養殖戶(領有養殖登記證)或其他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及團體。
四、授權方式:本案為非專屬受權,授權金為新台幣30萬元整,於合約簽訂時一次付清,衍生利益金為每年5萬元整,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五、授權年限:授權期限5年。
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七、申請方式:對於授權內容,若有問題,請逕洽本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黃副研究員丁士(06-9953416轉233)。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frin.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八、相關附件如下:「象牙鳳螺仔螺量產技術」技術資料(附件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