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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設立及展望

  • 出版日期:109-12-01
  • 點閱數:421
  • 修改時間:109-12-17

為達成減碳目標,邁向低碳社會,政府已將綠能產業列為主要政策之一,全力發展再生能源,並核定2期「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以加速我國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下稱農委會) 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方向,於「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中,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定義為綠能設施,納入容許辦法予以規範,允許在不影響農業經營之前提下,於農業設施屋頂或農地上設置。

在漁業部分,在2019年1月24日農委會公布的「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中,為確保養殖漁業與綠能相互結合,在維護土地關係人意願且不影響生態與漁業發展下,規範漁電共生遮蔽率 (魚塭上可以蓋太陽能板的比率) 在40% 以下,且其漁獲生產最低不得少於原產量的70%。也就是說漁電共生產業,需要與養殖者共同配合才能運作,除讓地主可藉此增加收入外,養殖戶亦能保有養殖場域並降低養殖成本,藉此創造產業、經濟與政策的多贏局面。

為加速漁電共生相關研究及發展進度,本所特別規劃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希望此一跨領域場域可提供光電業者與相關企業進駐,讓業者集中測試光電與養殖技術整合系統的效能及管理模式研發,並透過與相關學研單位的合作,解決綠能設施與養殖漁業結合過程中遭遇的問題,讓漁電共生概念的推廣更為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