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單一種類養殖生物,集約式養殖密度,每甲地白蝦苗可放養300,000-600,000尾,泰國蝦200,000-300,000尾,虱目魚15,000-30,000尾。
2.混養方式養殖,建議混養時不要同時養殖二種底棲性蝦類,如果以虱目魚為主,每甲地可放養6,000-15,000尾,白蝦或泰國蝦可放養50,000-100,000尾。如果以蝦類為主,每甲地可放養200,000-300,000尾,虱目魚可放養2,000-3,000尾。
3.混養時,先放養蝦苗,放養一個月後再放養魚苗,避免蝦類活存率降低,蝦類養殖3-4個月後,可間捕出售,並可放養第二批蝦苗,放養量相同。
4.泰國蝦地域性較強,較易攻擊其他生物,與同屬底棲性的白蝦混養並不適合,與中、上層的魚類混養較適合。
5.蝦類養殖大蝦吃小蝦的機會並不大,不管大蝦或小蝦,在體弱或脫殼時,是最脆弱且最容易被殘食,所以放養密度及飼料要適當。
6.一般養殖池在放養蝦苗前,應清除雜蝦 (如五鬚蝦) 及雜魚 (如吳郭魚或肉食性魚類),進排水應避免其他生物進入。
7.泰國蝦養殖池,蝦殼附著異物,可能是水質過肥,蝦殼不易脫殼,造成藻屍附著或底質不良,產生鐘形蟲附著,建議更換池水或施放沸石粉改善底質,並降低投餌量,使蝦類正常脫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