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8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名稱:「海木耳培育及發酵物製備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海木耳培育技術:以300L之桶槽放置蘇氏海木耳進行培育,以深層海水調整為最適水溫及鹽度,配合自然光照下培育4周,每周觀察並刷除雜藻,4周可增長100%之海木耳重量,收集藻體進行乾燥及粉碎以利後續發酵使用。
(二)本案簡易發酵流程為將菌粉配合脫脂黃豆粉加水打氣上蓋避光發酵2天轉為酸香味,再將菌液加入9L海木耳水解液中 室 溫 靜 置 發 酵 1天即可使用,最終菌量約達8logCFU/ml(詳附件一)。
三、廠商資格: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
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授權方式:本案為非專屬授權。
五、授權地區:授權生產地區(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
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
六、授權年限:3年。
七、授權金:新臺幣12萬元,營業稅5%另計,付款方式依合約內容規定。
八、權利金:不收取。
九、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十、申請方式:申請業者須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並與本所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二)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
(三)公司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一期公司納稅證明影本(一年內之新設立公司免附)。
(五)農漁民團體或水產養殖戶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十一、其他事項: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frin.gov.tw)-首頁-訊息與活動-技轉公告,請上網查詢及下載文件。若對於授權內容有疑義者,請逕洽本所東部漁業生物研究中心黃侑勖副研究員(電話:089-514362轉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