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8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名稱:「石斑魚人工繁殖調控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本技術將控制溫度及光照週期調控石斑魚人工繁殖技術應用於水產養殖現場,以人工環境調控水溫及光照週期,輔以注射賀爾蒙催熟之技術,使石斑魚種魚在非產季達到性成熟之目標。
(二)臺灣目前石斑魚養殖以雜交之龍虎斑為主,龍虎斑是由鞍帶石斑雄魚與棕點石斑雌魚雜交而來,鞍帶石斑(7月成熟)與棕點石斑(3月成熟)成熟季節並不相同,本技術可讓兩種石斑魚時成熟,而達到龍虎斑種苗生產的目的(詳附件一)。
三、廠商資格: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四、授權方式:本案為非專屬授權。
五、授權地區:授權生產地區(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
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
六、授權年限:4年。
七、授權金:新臺幣30萬元,營業稅5%另計,付款方式依合約內容規定。
八、權利金:不收取。
九、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十、申請方式:申請業者須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並與本所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
(二)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
(三)公司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一期公司納稅證明影本(一年內之新設立公司免附)。
(五)農漁民團體或水產養殖戶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十一、其他事項: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frin.gov.tw)-首頁-訊息與活動-技轉公告,請上網查詢及下載文件。若對於授權內容有疑義者,請逕洽本所東部業生物研究中心黃侑勖副研究員(電話:089-514362轉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