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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公布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114年度第3次幹部及普通船員(現缺)公開甄選

  • 公布日期:114-10-31
  • 點擊數:303
  • 修改時間:114-10-31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114年度第3次幹部及普通船員(現缺)公開甄選須知
 
壹、需用名額及應徵資格:
一、普通船員(現缺):
水試二號:
甄選類別 缺額 報考資格 工作內容
漁航員(現缺) 1
  1. 具有國民中學或相當初級中學以上畢業或具有二年以上船上工作經驗。
 
  1. 接受船長及有關幹部船員之監督指揮,從事海上及泊港時之各項作業。
  2. 遵守國際標準之相關規定,執行航行當值。
  3. 航行作業或泊港時,參與當值。
  4. 其他上級交辨事項。
 
二、幹部船員(現缺):
水試一號:
甄選類別 缺額 報考資格 工作內容
電子技正(現缺) 1
  1. 專科以上之電子或電機工相關科系畢業,或高中(職)畢業具有五年以上實際於海上執行電子相關工作經驗。
1.電子整合系統之管理及維修。
2.各項電子整合系統性能之測定、紀錄及備品等管理。
3.協助其他有關電子控制系統之檢修。
4.協助試驗工作。
5.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水試3號:
甄選類別 缺額 報考資格 工作內容
船長(現缺) 1 具有三等船長(含以上)適任資格及STCW訓練證書並持有效期內之船員手冊。
  1. 綜理船務、協調、監督、考核並指揮所屬船員執行工作。
  2. 確保執行任務之人員部署及編組,並於事故時維護人船安全。
  3. 配合隨船領隊,協助研究人員執行試驗研究任務
  4. 船舶證書、漁業執照、檢查證書及其他主管官署規定證件之請領、保管、呈驗、繳銷及文書處理事項。
  5. 督導船員舉行求生、滅火演習及緊急設備之操作。
  6. 管理船員每日上下班、值班、休假、簽到等有關事務。
  7. 其他法令規定之有關事項。
8.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大副(現缺) 1 具有三等船副(含以上)適任資格及STCW訓練證書並持有效期內之船員手冊。
  1. 保管航海日誌、設備及屬具之証件等有關文書。
  2. 航海日誌之紀錄。
  3. 甲板部之財產及配件 物料之請購、請修、報銷、繳銷。
  4. 船員薪資報酬造冊領發。
  5. 有關船體、船具、儀器及各項器材之保養、維修及監工。
  6. 督率船員處理艙面及公共設施之維護工作。
  7. 船員伙食、飲水之管理。
  8. 甲板部人員工作分配、考核、調度、訓練及實習人員之指導。
  9. 辦理所屬船船進出港手續及有關軍警機關連絡事項。
  10. 協助執行試驗研究任務。
  11. 協助臨時隨船出海人員之起居。
  12. 其它不屬於輪機部之事務。
  13. 其他上級交辨事項。
 
水試6號:
大副(現缺) 1 具有三等船副(含以上)適任資格及STCW訓練證書並持有效期內之船員手冊。 1.保管航海日誌、設備及屬具之証件等有關文書。
2.航海日誌之紀錄。
3.甲板部之財產及配件 物料之請購、請修、報銷、繳銷。
4.船員薪資報酬造冊領發。
5.有關船體、船具、儀器及各項器材之保養、維修及監工。
6.督率船員處理艙面及公共設施之維護工作。
7.船員伙食、飲水之管理。
8.甲板部人員工作分配、考核、調度、訓練及實習人員之指導。
9.辦理所屬船船進出港手續及有關軍警機關連絡事項。
10.協助執行試驗研究任務。
11.協助臨時隨船出海人員之起居。
12.其它不屬於輪機部之事務。
13.其他上級交辨事項。
 
二、補充說明:
  • 各職缺得依規定列備取名額(不逾正取名額2倍,候用有效期間6個月)。
  • 應徵人員,須品行端正,無素行不良紀錄,健康符合標準適於海上工作之我國國民。
  • 完成報到手續後,試用期限3個月,若經考核不通過,不予正式僱用。
貳、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日期:即日 (  10 / 31日) 起至 114年 11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如期限內未有適合人選,得持續延長公告(延長時間另公告於水產試驗所網頁)。
二、報名方式:郵件報名「農業部水產試驗所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海洋漁業組莊鈞惟先生收」(詳洽海洋漁業莊鈞惟先生電話02-24622101轉2314)。
甄選須知及報名表,公告至本所全球資訊網下載、或向報名地點索取。
三、報名、甄審手續:
(ㄧ)繳交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乙份:
1.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明、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1. 其他有利資料(如相關證書與證照)。
(二)報名表1份,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照片l式l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三)經初審(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通知複審;初審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複審包含筆試及面試。
參、複審日期:另行通知。
肆、複審地點: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
伍、僱用:
一、獲通知進用人員,應於指定日期內攜帶合格之體格檢查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立即終止僱用契約。
二、工作地點:
  • 水試一號職缺 (現缺)基隆市,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執勤服務。
  • 水試二號職缺 (現缺)高雄市,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執勤服務。
  • 水試3號職缺(現缺) 澎湖縣,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執勤服務。
  • 水試6號職缺 (現缺)臺東縣,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執勤服務。
三、月薪資:
  • 幹部船員:
                     1.水試3號船長:新臺幣85,145元;水試3號大副:新臺幣62,150;水試6號:大副新臺幣62,150;水試一號電子技正:新臺幣74,043元。
                  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規定。
 
  • 普通船員:
                     1. 漁航員:新臺幣39,630元。
                     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規定。
 
陸、本須知未規定事項,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漁船船員管理規則」、「船員法」及「船員服務規則」等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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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徵人員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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