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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水產試驗所114年度第3次幹部及普通船員(現缺)公開甄選
- 公布日期:1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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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時間:114-10-31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114年度第3次幹部及普通船員(現缺)公開甄選須知
壹、需用名額及應徵資格:
一、普通船員(現缺):
水試二號:
二、幹部船員(現缺):
水試一號:
水試3號:
水試6號:
二、補充說明:
一、報名日期:即日 ( 10 / 31日) 起至 114年 11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如期限內未有適合人選,得持續延長公告(延長時間另公告於水產試驗所網頁)。
二、報名方式:郵件報名「農業部水產試驗所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海洋漁業組莊鈞惟先生收」(詳洽海洋漁業莊鈞惟先生電話02-24622101轉2314)。
甄選須知及報名表,公告至本所全球資訊網下載、或向報名地點索取。
三、報名、甄審手續:
(ㄧ)繳交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乙份:
1.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明、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三)經初審(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通知複審;初審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複審包含筆試及面試。
參、複審日期:另行通知。
肆、複審地點: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
伍、僱用:
一、獲通知進用人員,應於指定日期內攜帶合格之體格檢查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立即終止僱用契約。
二、工作地點:
三、月薪資:
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規定。
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規定。
陸、本須知未規定事項,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漁船船員管理規則」、「船員法」及「船員服務規則」等相關法規辦理。
壹、需用名額及應徵資格:
一、普通船員(現缺):
水試二號:
| 甄選類別 | 缺額 | 報考資格 | 工作內容 |
| 漁航員(現缺) | 1 |
|
|
水試一號:
| 甄選類別 | 缺額 | 報考資格 | 工作內容 |
| 電子技正(現缺) | 1 |
|
1.電子整合系統之管理及維修。 2.各項電子整合系統性能之測定、紀錄及備品等管理。 3.協助其他有關電子控制系統之檢修。 4.協助試驗工作。 5.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水試3號:
| 甄選類別 | 缺額 | 報考資格 | 工作內容 |
| 船長(現缺) | 1 | 具有三等船長(含以上)適任資格及STCW訓練證書並持有效期內之船員手冊。 |
|
| 大副(現缺) | 1 | 具有三等船副(含以上)適任資格及STCW訓練證書並持有效期內之船員手冊。 |
|
水試6號:
| 大副(現缺) | 1 | 具有三等船副(含以上)適任資格及STCW訓練證書並持有效期內之船員手冊。 | 1.保管航海日誌、設備及屬具之証件等有關文書。 2.航海日誌之紀錄。 3.甲板部之財產及配件 物料之請購、請修、報銷、繳銷。 4.船員薪資報酬造冊領發。 5.有關船體、船具、儀器及各項器材之保養、維修及監工。 6.督率船員處理艙面及公共設施之維護工作。 7.船員伙食、飲水之管理。 8.甲板部人員工作分配、考核、調度、訓練及實習人員之指導。 9.辦理所屬船船進出港手續及有關軍警機關連絡事項。 10.協助執行試驗研究任務。 11.協助臨時隨船出海人員之起居。 12.其它不屬於輪機部之事務。 13.其他上級交辨事項。 |
二、補充說明:
- 各職缺得依規定列備取名額(不逾正取名額2倍,候用有效期間6個月)。
- 應徵人員,須品行端正,無素行不良紀錄,健康符合標準,適於海上工作之我國國民。
- 完成報到手續後,試用期限3個月,若經考核不通過,不予正式僱用。
一、報名日期:即日 ( 10 / 31日) 起至 114年 11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如期限內未有適合人選,得持續延長公告(延長時間另公告於水產試驗所網頁)。
二、報名方式:郵件報名「農業部水產試驗所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海洋漁業組莊鈞惟先生收」(詳洽海洋漁業莊鈞惟先生電話02-24622101轉2314)。
甄選須知及報名表,公告至本所全球資訊網下載、或向報名地點索取。
三、報名、甄審手續:
(ㄧ)繳交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乙份:
1.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明、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其他有利資料(如相關證書與證照)。
(三)經初審(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所通知複審;初審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複審包含筆試及面試。
參、複審日期:另行通知。
肆、複審地點: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199號。
伍、僱用:
一、獲通知進用人員,應於指定日期內攜帶合格之體格檢查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立即終止僱用契約。
二、工作地點:
- 水試一號職缺 (現缺):基隆市,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 水試二號職缺 (現缺):高雄市,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 水試3號職缺(現缺) :澎湖縣,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 水試6號職缺 (現缺):臺東縣,須配合機關業務之需求機動調派,並隨船出海
三、月薪資:
- 幹部船員:
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規定。
- 普通船員:
2. 工作待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規定。
陸、本須知未規定事項,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漁船船員管理規則」、「船員法」及「船員服務規則」等相關法規辦理。
-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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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徵人員履歷表
- odt(16.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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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114年度第3次幹部及普通船員公開甄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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