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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公告:預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基因改造水產生物田間試驗收費標準」第2條、第3條修正草案

  • 公布日期:112-06-19
  • 點閱數:439
  • 修改時間:112-06-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 農水試海字第1122355998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基因改造水產生物田間試驗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基因改造水產生物田間試驗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農委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所網站訊息與活動之消息公布(https://www.tfrin.gov.tw/)。

四、本次修正內容係秉持使用者付費原則,重新計算各項支出費用,調整田間試驗收費費額,並配合海水養殖館試驗區納入調整收費標準,實有儘速施行之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次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海水繁養殖研究中心

(二)地址: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海埔4號

(三)電話:(06)7880932#137

(四)傳真:(06)7881597

(五)電子郵件:schsieh@mail.tfrin.gov.tw

 

所  長 張錦宜

相關檔案:行政院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