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所「丁香魚休閒調味食品」授權相關注意事項

  • 公布日期:95-09-12
  • 點閱數:672
  • 修改時間:108-06-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公告
發文日期:95/09/08
發文字號:農水試澎字第0952232958號
主旨:公告本所「丁香魚休閒調味食品」授權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民國95年8月8日「行政院農委會農業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第41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ㄧ、本所澎湖中心所研發「丁香魚休閒調味食品」,以丁香魚乾浸漬糖調味液經乾燥後,即產生有酥脆感之調味丁香魚乾,配合杏仁條或花生,即為杏仁或花生丁香魚休閒小點心。其中糖浸漬液完全不含防腐劑,經熱風乾燥後,其保存期限可達半年以上,且操作簡單,一人即可完成。(技術資料詳如附件一)。
二、本技術衍生產品「丁香魚休閒調味食品」授權金新台幣12萬元以上,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期限為3年。
三、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三)。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95年10月31日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五、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澎湖中心林約僱技術員慧秋(06-9277101)。相關資訊及附件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frin.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