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價清單(含總價及單價明細)。
二、廠商設立或登記證件影印本各一份(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公司組織依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獨資、合夥之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亦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投標廠商若為公立學校系所或政府機關者,本資格文件得予免附。但應檢附機關或學校同意其投標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五、廠商投標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負責人未到如有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者需繳交)。
六、其他:切結書、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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