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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劑在水產養殖的應用概況

  • 出版日期:103-09-01
  • 點閱數:239
  • 修改時間:108-06-13

細菌是水產動物致病的重要病原之一,為能有效防止細菌性疾病的爆發,亞洲、歐洲、美洲及澳洲等地規範有抗菌劑供水產動物施用,表1所列是臺灣、日本、中國、越南、歐盟、加拿大、美國、智利及澳洲核准水產動物使用的抗菌劑,共45種;若依其化學結構及作用機制分類則如表2所示,分別隸屬青黴素類 (Penicillins)、四環黴素類 (Tetracyclines)、巨環類 (Macrolides)、林可黴素類 (Lincoamides)、氨基醣苷類 (Aminoglycosides)、喹諾酮類 (Quinolones)、氯黴素類 (Phenicols)、鎖環狀多胜肽類 (Polymyxins)、磷酸類 (Phosphonates)、雙環黴素類 (Bicyclomycins)、硝基呋喃劑 (Nitrofurans) 及磺胺劑 (Sulfonamides) 等12類;其中,青黴素類7種、四環黴素類4種、巨環類6種、林可黴素類1種、氨基醣苷類3種、喹諾酮類7種、氯黴素類2種、鎖環狀多胜肽類1種、磷酸類1種、雙環黴素類1種、硝基呋喃劑1種及磺胺劑11種;抗菌劑核准的數量達10種 (含) 以上者,有越南 (29種)、歐盟 (28種)、中國 (21種)、日本 (19種)、臺灣 (14種) 及智利 (10種);另,羥四環黴素 (Oxytetracycline) 是眾所通用的法定抗菌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