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大部分的新鮮水產品在-18℃貯藏期限可達4-6個月;而您所述及之蝦類原料經臭氧消毒、冷凍、乾燥及退冰等處理程序之產品,仍需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之食品微生物衛生標準之規範。另,若您加工原料為國產養殖蝦類,本所沿近海資源研究中心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三路) 設置有「水產加值打樣中心」,提供漁民與漁民團體20 kg以下水產原料之初級加工打樣服務及加工技術輔導,歡迎您逕洽水產加值打樣中心窗口:杜中菁專員 (電話:07-8218104 轉139或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