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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生蠔〞定義,農業部fb粉專和貴所葉信利前主任的看法截然不同,想知道何者為真?農業部fb節錄如下:生蠔指的是生鮮個體的生菌數有受到嚴格控管,符合生食標準的牡蠣。貴所前主任意見如下:所謂生蠔,其定義並不是可以生吃,而是體型有一定大小,且口感品質必需符合市場需求。兩者意見明顯牴觸,哪一個才正確呢?

  • 來函日期:113-04-24
  • 類別:其他

牡蠣為牡蠣科物種的通稱,又稱為蠔、生蠔、蚵仔,是大眾的普遍認知的習慣用語,在臺灣養殖的牡蠣品種主要為葡萄牙牡蠣,受限於颱風養殖時間短以及市場接受度的緣故,通常養殖時程不到一年就會採收,一般為鮮蚵撥肉的方式進行販售,食用時以熟食為主,與高級餐廳、大飯店宴會或Buffet上常見的「生蠔」品種不同、養殖方法也不盡相同。

生蠔為生食慣用的名稱,販售的體型普遍較大,多為80 g或12 cm殼長以上,是晚近才由國外引進的吃法,進口國包括日本、法國、美國等,屬於較高單價商品,體型大小、口感、品質等因素決定其消費市場行情,另外進口牡蠣當中,某些具有特色、不同風味的生蠔,如日本熊本牡蠣、法國牡蠣、澳洲岩牡蠣等,是屬於體型較小的品種。由於生蠔通常是直接生食的,就食品衛生安全的角度來說,指生鮮個體的生菌數有受到嚴格控管,符合生食標準的牡蠣 (請參考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中微生物標準等相關法規),臺端所述二種生蠔的定義並非相互衝突,就食安與市場經濟不同角度來看待,其所著重面向自有不同詮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