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採集約500 ml水樣,不需分裝,以遮光容器保存,當日送驗則存放置陰涼處,如以寄件送驗,則需以低溫冷藏保存。(2) 採集魚塭表層水即可。(3) 檢驗之水樣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點送至本所海水繁養殖研究中心魚病室 (台南市七股區三股里海埔四號1號館1樓),其他地點亦可洽詢各縣市動植物防疫保護處或家畜疾病防治所。(4) 參考書籍:陳建初,水質管理,九大圖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