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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負責中央災害防救應變中心開設業務,最近一次應變中心開設時,針對我們提報的災情統計報告,某位長官提及農委會水產養殖的損失估計時,請我們以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立場協同農委會,瞭解天然災害後水產養殖的損失,有沒有可能將這些損失的水產品,魚蝦之類的作回收處理?如果有的話,應該用何種方法加工處理?國內有沒有研究類似問題的專家學者,或者是研究機構?

  • 來函日期:92-10-13
  • 類別:水產加工

  根據農委會公佈之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91年4月15日農牧字第0910040129號) 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 (中華民國91年4月23日農牧字第0910040139號),規定農畜產之下腳及廢棄物之具體處理方式,但並未明列水產品之處理,不過若要比照畜產之下腳及廢棄物處理方式,其使用方法應是相同的。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包括:(1)再利用機構之產品為肉骨粉、飼料用動物油脂、有機質肥料或其他相關產品。(2)再利用於飼料用途者,再利用機構應為飼料製造業者,且必須依據飼料管理法及相關法規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飼料製造登記證。(3)再利用於肥料用途者,再利用機構應為肥料製造業者,且必須依據肥料管理法及相關法規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肥料登記證。(4)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此等廢棄物處理,目前集中於各地之化製場。
  研究類似問題的專家學者有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蕭泉源教授,其資料如下︰
學歷: 美國馬里蘭大學博士
專長: 食品廢棄物處理、水產加工
聯絡電話:(02) 2462-2192 #5129
電子信箱:cyshiau@mail.ntou.edu.tw
  本所在水產廢棄物或副產物方面進行之研究報告,請上網 (http:// www.tfrin.gov.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