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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條約、漁業空間管理與遷徙生物多樣性」演講紀要

  • 作者:陳佳香、嚴國維/海洋漁業組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公海政策青年專家Dr. Guillermo Ortuño Crespo於本(112)年11月初到訪臺灣,進行為期約一個月的學術訪問。於11月28日離臺前,特別蒞所為本所同仁及相關學者發表一場別開生面的學術演講,講題為「The High Seas Treaty, Fisheries Spatial Management & Migratory Biodiversity (公海條約、漁業空間管理與遷徙生物多樣性)」。

西班牙籍的Guillermo Ortuño Crespo 博士畢業於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海洋科學與保育學系。在學期間,專攻公海漁業與國家管轄範圍之生物多樣性時空重疊議題,已發表數十篇研究論文,深入探討公海漁業面臨的挑戰,及公海周遭生物多樣性條約談判相關問題,專業領域涵蓋海洋保育與管理、生物多樣性以及公海海域生態等。取得博士學位之後,講者致力於研究公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永續管理的新國際條約談判,及其對沿海海洋社區和生態系統福祉的重要性和影響。

講者首先介紹於今(2023)年聯合國通過第一個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的公海條約(High Seas Treaty)。公海條約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規定,就「國家管轄範圍以外海洋生物多樣性」 (Marine Bio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BBNJ)的保育和永續利用,所擬定的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這份《<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共計75條,為國家和其他權益相關者之間的跨部門合作提供一個重要框架,以促進海洋及其資源的永續發展,並解決海洋面臨的多方面壓力。這極具歷史意義的公約,在生效前需要得到 60 個國家及地區簽署,且秘書長須在不遲於協定生效後一年內召開協定締約方大會第一次會議,才能使公約正式生效並具備約束力。公海條約生效之後,包含限制區域內的捕撈數量、捕魚量、船隻航行路線及深海採礦探勘活動等都要納入管制,讓更多公海納入保護範圍。相信到時將促進全世界人民的經濟和社會的永續發展,並為2030年以前保護30%海洋的目標跨出一大步。雖然各國面臨的挑戰包括海洋保育經費來源、漁權歸屬和海洋生物資源分配等問題,未來仍然需要持續溝通談判。

講者身為海洋空間生態研究學者,他善於尋求使用不同的空間建模方法等科學工具,以更好地分析高度洄游魚種的時空分佈模式,尤其對商業漁業的中上層物種和非目標物種的混獲感興趣。此外,近期他也於研究調查中實際運用生態模型和管理觀點,來落實BBNJ 協議的關鍵目標。像是大量使用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ion Area, MPA) 在內的區域管理工具(Area-Based Management Tools, ABMT) ,並透過合作與協調,幫助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Marine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ABNJ) 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永續管理。這些科學努力逐步的彌平現實與理想的差距,讓海洋生態系統漸趨平衡穩定。。

人類活動和氣候變遷是海洋和人類面臨的兩大威脅,講者提醒大家思考海洋空間管理、過度捕撈和生物多樣性的研究成果與數據。因為,根據聯合國近期公布的資料顯示,目前海洋中有34%的魚類下降到「非永續物種(biologically unsustainable)」的門檻。此外混獲(指意外捕獲非目標魚種)也是日益嚴重的問題,這問題也導致許多非目標物種的數量急速下降。講者演講前也特別造訪台東縣成功鎮三週,經由他的田野調查也發現,當地的傳統漁業產量及生物多樣性都有減少的現象。未來,科學家的角色非常重要,需要公正客觀的調查累積科學知識並善用資訊科技,確保資訊透明以及分享機制,才能建立妥善的管理架構,實現海洋永續發展的理想藍圖。

講者說明科學知識對於跨界和遷移物種管理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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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研究員均龍代表致贈本所推廣品,感謝Dr. Guillermo Ortuño Crespo 蒞所演講

陳研究員均龍代表致贈本所推廣品,感謝Dr. Guillermo Ortuño Crespo 蒞所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