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就「買票者」及「賣票者」分別予以命名,所命之名以易唸、易記、具有警惕作用為優先。 (二) 參加者,可擇一命名或二者皆參加。但每人以命一組為限。 (三) 參加者,請將命好之名稱(亦可附說明),連同本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獲選時通知領獎用),E-MAIL至twec16@cec.gov.tw,或以明信片寄至中央選舉委員會(地址:台北市100徐州路5號11樓)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