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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種原庫興建簡介

  • 出版日期:95-06-01
  • 點閱數:228
  • 修改時間:108-06-13

1998年1月14日,本所召開「水產生物種原庫計畫研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以鹿港分所為種原庫之主庫,另於台南及東港分所設立支庫;隨後委託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於1998年6月底前完成「設置水產生物種原庫規劃報告書」;2000年1月27日,本所召開「研商修正水試所中長程建設計畫」會議決定基於「分擔風險」之理念,對種原庫規劃內容進行修正,即除了原有的二個支庫外,另增加台東及澎湖支庫;2000年6月28日,行政院核定本所籌建國家水產生物種原庫;2001年8月21日,本所委託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執行「種原庫新建工程委託規劃」;2002年,該社完成全案五庫之規劃作業;同年10月,本所開始進行案內東港、台南、鹿港及澎湖等四支庫之設計、監造徵選作業,結果由喻台生建築師事務所得標,並於2003年1月提出上述四庫新建工程之初步設計,同年5月完成細部設計。其後依相關規定提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在案;嗣因行政院來函要求排定各庫籌建之優先順序及檢討調整計畫規模,經本所檢討調整報院,奉行政院2003年9月8日核示:「所報有關排定各庫籌建之優先順序及檢討調整計畫規模等節,原則同意」。其後本所依各相關機關意見修正計畫書,再於2003年11月25日重新報核,行政院於同年12月15日准予核定提報之修正計畫書。修正後之種原庫工程計畫調整為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計畫時程自2001-2005年,僅新建「澎湖」及「鹿港」兩支庫;另兩支庫 (台東、東港) 則列為第二階段。至此行政作業程序告一段落,「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種原庫新建工程」於焉進入興建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