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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政府公告規定的飼料以及原物料的檢測項目以及檢測方法嗎?

  • 來函日期:96-11-29
  • 類別:餌料、飼料

  有關飼料的檢測方法,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飼料管理法」第四條規定:
一、飼料成分
  指飼料中所含粗蛋白質、粗脂肪、粗灰分、粗纖維、磷、鈣或其他有效成分、限量成分及有害物質之含量。
二、飼料添加物成分
  指飼料添加物中所含有效成分、限量成分、有害物質之含量。
  飼料及飼料添加物成分標準,依國家標準之規定;無國家標準者,於申請檢驗登記時,送請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核定之。
  因此飼料一般成分檢測方法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國家標準檢驗方法檢測之 (http://www.bsmi.gov.tw/indexset/sub_main.jsp?groupid=5與http://cnsonlin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