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與活動 消息公布 來函照登 技轉公告 新聞稿 記者會 水試所電子報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水產新聞提要 ::: 首頁訊息與活動來函照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列印內容 分享 Facebook Plurk X Line Email 來函照登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公布日期:107-06-01 點擊數:196 修改時間:108-06-1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本院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以院臺法字第1070015074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說明: 一、依本院大陸委員會107年4月25日陸法字第1070400239號函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之4規定辦理。 二、檔案下載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份。 相關檔案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pdf pdf(0K)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函轉 創新研究發展計劃智慧財產營運策略推動辦法 107 年「臺灣抗災演練網」全民火災避難演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