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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就業相關資訊

本所東港養殖研究中心誠徵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組員1名

  • 登錄日期:115-03-30
  • 點擊數:75
  • 修改時間:115-03-30
一、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五)具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需具備採購相關證照者。
二、工作項目:
(一)財物、勞務及營繕工程採購。
(二)一般事務管理工作。
(三)零用金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7號(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東港養殖研究中心)
四、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
(二)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三)報名期限:民國115年4月8日前,逾期不受理。
(四)徵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研究職缺增列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含面試)以5至10分鐘為原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甄選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