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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共生展望

  • 出版日期:108-09-01
  • 點閱數:1032
  • 修改時間:108-11-05

臺灣天然能源缺乏,為提升我國能源自主,2025年能源配比的目標為燃氣50%、燃煤27%、再生綠能20%、其他3% (包含核能、燃油及抽蓄水力)。其中太陽能具有乾淨、安全的特點,被視為最具發展潛力的綠能。國際能源署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 2019年3月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全球的總太陽能發電量為570.8 TWh (百萬兆瓦時),預估2030年的發電量可提升至3,268 TWh,年平均發電成長率為16%。
我國國土面積狹小,陸地可架設光電模組的面積無法達到綠能發展目標,必須考量將水域納入光電架設區。臺灣內陸魚塭總面積約3.38萬公頃 (漁業年報,2016),根據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所規範」之最高覆蓋率40% 計算,約可提供1.35萬公頃供光電架設。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的前提下,結合水產養殖和太陽能光電,有助國家整體綠能政策之推動,還能增加漁民躉電收益,以下就漁電共生的優劣勢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