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漁業的混獲及漁獲物的丟棄現象,一直是全球矚目的課題,尤其是漁獲物的丟棄更被認為是嚴重浪費資源的一項行為。根據1994年聯合國糧農組織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 第339號漁業技術報告指出,全球每年丟棄之海洋漁業漁獲物數量約高達2千7百萬公噸,並指控其中約有半數係由遠東及東南亞國家所為。然而,FAO依據丟棄率之新計算公式,於2005年的第470號漁業技術報告中,將全球的年丟棄量下修為680萬公噸,而其中由遠東及東南亞國家丟棄者降為135.6萬公噸。由此可見,不同的評估模式,將導致相去甚遠的預測值,因此其準確性尚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