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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身是漁民,從小跟阿公從事捕魚,但阿公已80幾歲高齡退休了,由我繼承他的船。但現今因近海漁業只能抓些赤尾青蝦糊口,有時太多沒人要收購,只好倒回海裡,自己都覺得可惜,但真的沒辦法,不知道有哪些人或是養殖場、加工廠有要收買赤尾青蝦嗎?

  • 來函日期:97-01-31
  • 類別:海洋漁業

  據調查了解,綜合台灣西南海域產赤尾青的價格,近些年來大幅滑落的原因,可以歸納為:(1)產量漫無限制,捕撈量過多時,造成產銷不平衡,加上市場需求量日減,致使魚賤傷漁;(2)養殖業不景氣,赤尾青蝦充作養殖用餌料的需求量銳減;(3)冷凍儲藏空間不足,無法大量預先購存;(4)加工業者或其他購買者資金有限。
  由以上所述可知,赤尾青蝦價格低迷,為目前台灣普遍現象。因此,為破除林園地區產赤尾青蝦滯銷的障礙,並非僅僅幫忙介紹購買赤尾青蝦商人就能全盤解決。依本所輔導東港櫻花蝦漁業實施自律式管理的經驗,謀求圓滿解決之道,唯有從根本做起。建議林園地區赤尾青蝦業者應主動組織產銷班,並透過林園區漁會與高雄縣政府推廣人員的協助,依加工業者的需求量,嚴格限制每艘漁船的每日漁獲量,進而實施魚市場公開拍賣赤尾青蝦制度。
  在此謹整合東港區漁會赤尾青蝦產銷班作業漁船公約實施要點如下,以供參考。
東港區漁會赤尾青蝦產銷班作業漁船公約
  一、為健全本產銷班組織,貫徹產銷制度,每年得經由選舉產生產銷班主席、班長、基金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並由本會頒發當選證書。
  二、新加入本產銷班者,需經本項 (赤尾青蝦) 漁業管理年度總檢討會審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後,始可納入本產銷班為班員。
  三、為確保赤尾青蝦之資源,並防魚賤傷漁,本年度盛產期 (6-10月) 漁獲量訂為35箱,其超過35箱部分可轉送參加本產銷班之作業漁船,或自行倒回大海,不得自行留用或場外交易,違者罰當天全部交易金額全數充公之處分。
  四、本產銷班如因故發佈緊急休漁訊息(禁止出港作業),全體班員均需確實遵守,如如有出港作業情事,經檢舉屬實,罰當日拍賣金額全部充公。
  五、班員在櫻蝦捕撈期 (每年11月至翌年5月底) 開始時,就不得再行捕撈赤尾青蝦。
  六、維護公開拍賣 (暗封競標) 之公平交易方式,遏止場外交易、議價、加箱、過量裝箱進行拍賣之行為:(一) 嚴禁場外交易 (含至其它漁港拍賣或委託友船到其它漁港拍賣),違者如經檢舉屬實,罰當日全部交易金額納入基金。(二) 凡產銷班員進行議價交易 (含在船上進行拍賣) 赤尾青蝦者,經檢舉、查證屬實,罰當日交易金額全數充公。(三) 凡產銷班員為提高拍賣價格,漁獲超量時以加箱之方式進行拍賣,經檢舉、查證屬實,罰當日拍賣金額全部充公。(四) 產銷班員如違反上述前三項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當日拍賣金額全數充公外併再罰當日拍賣金額,檢舉人與產銷班各均分一半。(五) 赤尾青蝦裝箱,以滿過箱面進行拍賣者,如經檢舉查證屬實,每箱罰新台幣一仟元。(六) 捕獲赤尾青蝦漁獲量已超過35箱時,所超過之赤尾青蝦如有其它混獲物時,混獲之箱數納入基金。未混獲之赤尾青蝦如有不足35箱,且當日又有拍賣混獲之赤尾青蝦時,則以赤尾青蝦未混獲之價格,補足35箱後,超過之混獲部分納入基金。